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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09

据悉,今年秋季,本市新开办约40所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含新建分校和扩增学段),将新增一年级学位约7000个、六年级学位约10000个,届时市民将能够享有更充分的优质教育资源。全市已启动示范性学区集团建设、第二轮公办初中强校工程、新优质学校高质量发展引领计划、第三轮城乡学校携手共进计划等项目,进一步扩充优质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增强市民的获得感。

今年本市继续应用“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以下简称“入学报名系统”)开展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入学报名系统”将于4月12日开通,为全市适龄儿童的家长以及各区招生工作提供服务。“入学报名系统”仍由家长实名账号登录,届时家长也可访问“随申办”APP,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办理子女入学报名等相关手续。

《实施意见》指出,在公办学校招生方面,按照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实施均衡分班。在民办学校招生方面,家长可填报1个民办学校报名志愿,并可填报1个民办学校调剂志愿。如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全部录取;如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各区使用全市统一的软件,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为让市民深入了解“家门口的好学校”,今年4月13日-14日,各区义务教育学校都将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各区将通过区教育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集中公布学校“校园开放日”时间和具体安排。“校园开放日”期间,学校重点展示学校基础设施、课程教学、学区集团建设、课后服务等方面的改革成效。“校园开放日”不与招生录取挂钩,学校不收取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

2024年本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等政策法规,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入学权益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提供登记、验证等线上服务和招生入学咨询服务,为家长办理子女入学手续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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